蘇鳳昭沒了父母,被親戚欺負想奪她家財,頑強活下來卻戲劇性地死了,死後穿越到自己寫的小說裡70年代美食文,附送功德係統做好事延續壽命,逐步解鎖空間靈泉商城。不喜歡做好事的蘇鳳昭睜眼看見自己死去的父母後表示:我就是當代活雷鋒!她嫁了隔壁的軍官,那軍官說對她一見鐘情,她對他也還滿意,然後開始了自己的海島隨軍生活。後來有一次任務中,她才發現對他一見鐘情的男人其實對她並不是一見鐘情,他等了她很久很久。顧時安知道,她回來了,所以迫不及待地趕回京市,將她娶回家。第一次見面,她哭唧唧地說,“我是你媳婦兒!”她賴著他,對他好,撩撥他,少年情動。從來沒有人對他這麼好,他自卑不敢愛她,她卻告訴他,他值得。她站在他面前怒斥拐走他的人販子,嬌小的身軀成為了他心中的一座高山,他愛她,崇敬她。後來,盛夏一場大雨,帶走了他的愛人,他的世界崩塌,但他又想到她說過的話,他們還會相遇,所以不管多久,他都等她。
雲淺月夢到了她婚後的日子:夫婿願意娶她是和她的丫環早就有了私情,娶她只是擺設,婆母因為她是破落戶的女兒,極為不滿,對她各種立規矩羞辱虐待她。半年後,夫家得罪了新皇,被流放千裡之外,路上她被推出去籠絡押解他們的差役,她不甘受辱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夢醒了,她站在喜堂上,略施小計,未來夫婿和她丫環的私情當眾曝光,她也果斷改嫁渣男那個昏迷不醒的大哥。*林婉雲穿書了,成了書中女主,但她並不想像書中女主一樣,前期受盡各種磨難,最後才苦盡甘來,她要憑著熟悉劇情,做一個一直順風順水的女主。可她萬萬沒想到,所有劇情都變了樣。她從女主變成了惡毒女配,男主也成了惡毒男配。反而是書中的炮灰女配一步步活成了女主。
第一次見面,她把他栓在了床上……第二次見面,她賺了他一百萬兩銀票。第三次見面,她用從他那賺來的銀票‘找男人’,被他抓了個正著。鳳朝朝,頂級武器研發工程師,研發力10+++,摧毀力10++++++。鳳朝朝穿書了,穿成了最慘炮灰,被人欺,被人嘲,未婚夫踩著她上位,庶妹拿她當對照組。最後被凌辱至死。這能忍?鳳朝朝思索了一秒,報仇雪恥?以牙還牙?以血洗血?不,格局太小了!短短幾日後,欺壓鳳朝朝的人全員破防。他們有罪,讓老天來懲罰他們,他們寧願被雷劈,也不要面對鳳朝朝。不久後,所有人都明白了一件事,鳳小姐出手……驚世駭俗,鳳小姐出手的東西更是驚世駭俗。原書中最厲害的大佬是三殿下,三殿下他是個戀愛腦。“殿下,鳳小姐終于又遇到麻煩了,快,快,快,去遲了殿下又沒有表現的機會了。”“殿下,雖然搶東西送給鳳小姐是正事,但也不能什麼都搶,什麼都搶可能會害了您。”“殿下是要英雄救美?鳳小姐是英雄,殿下是那個‘美’,然後殿下就能以身相許。”
→本文食用重點:全文純種田經營,有cp,男女主先婚後愛,劇情日常,微群像,家長裡短治愈係!【無空間係統】?【無金手指】?【無王侯將相】?【無極品親戚】!沈春花癱瘓三年,一朝穿越。可惜這身份不太美妙:成了梨樹坡村最摳門的顧家兒媳,就這婚姻還是親爹用兩升麥子換來的。沈春花擼了擼袖子準備在古代大幹特幹:這題我熟啊,開局一個碗,附帶一對極品公婆和無能丈夫,標準種田旺夫命劇本!然而事情的進展有點不對。婆婆超寵愛,公公嘛,治理治理也還過得去。弟弟妹妹整天黏著她,爭著當她的“第一乖小跟班”。她開始把注意力放在不相熟的丈夫身上。沈春花:那……我是不是可以開始甜甜的戀愛了?顧長勻:此女有趣,可惜你的丈夫另有其人?沈春花:君已入懷,豈有放歸之理?你在劫難逃。春花一邊狂撩漢子,一邊賣小吃、搞養殖、搞基建、種園藝、研發新品種;帶領全家在致富的路上一騎絕塵。“叮鐺鐺!”婆婆:“春花,咱家什麼聲音,嘩啦啦的?”春花笑答:“娘啊,剛收錢的銅板子呀,響不?”
這裡的“普女”主要指長相普通,具體排雷見第一章[;主角有且只有江許,除江許以外全為配角無論女男,而男配類型如第一章閱讀須知所寫,非高潔男不配被女主睡,但這不代表不會有非高潔男喜歡/追求女主,也不代表誰喜歡女主女主都要回應。];在江許形單影只生活的第五年,她遇見了自稱能帶她前往其他位面、擺脫孤獨的係統。只要與它簽訂契約,她就能去到其他位面體驗新生活,代價就是需要扮演不同劇本中的角色,代替角色完成劇情。已完成覬覦失憶大佬的惡毒女配已完成跟著反派大小姐作威作福的狗腿子已完成把龍傲天男主強取豪奪後狠狠背叛的渣女富二代已完成已完成因為不能為所欲為所以決定篡位……其他待補充。